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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谈方英文群山绝响来源安徽商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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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锋专访(微风读书会ID:weifeng)

来源《安徽商报.橙周刊》年5月2日,采访人:胡竹峰

方英文,著名作家,陕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镇安人,年出生,98年毕业于西北大学。有各类作品五百万余字。出版有《方英文小说精选》《方英文散文精选》《短眠》《风月年少》(书法小品文),长篇小说《落红》《后花园》。曾获“中国新时代风雅名仕”称号。最新长篇小说《群山绝响》近日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橙周刊》特此对话方英文。

选择一部长篇小说的形式礼赞我的古国家园

橙周刊(以下简称橙):方老师好,祝贺你新书《群山绝响》出版,这个书名有什么寓意?

方英文(以下简称方):谢谢你的祝贺。书名正如人名、物名,首先只是需要个标签符号,下来才兼顾寓意啊点题啊之类。这部长篇名字除了标签符号外,自然也是有点寓意的。群山,是作品环境,指秦岭巴山,地球上最密集最壮丽的山脉。而秦岭巴山孕育夹带的一条汉江,江、淮、河、汉之汉江,作为一条支流,与另外三条径直入海的大江大河并驾齐驱,足见其在华夏文明里的显赫地位。我是这一方山水滋养的无数生物之一,自知微不足道,但我依然本能地要选择一部长篇小说的形式,礼赞我的古国家园。

至于“绝响”二字,字面意思并不费解吧?但我不宜跳出来自解其引申意义。我一自解,难免误导读者以为这是“标准答案”,犯了文学大忌。文学是语言及由语言营造的形象艺术,每一个读者看完小说,再回味“群山绝响”四个字,必定有自己的答案,也必定远远超越作者的寓意设定。我不妨披露一点,这小说曾想用名“年”。五十岁以上的中国人,或者稍具文史常识的读者,一见这个年份,便知道它之于二十世纪的中国有多么重要。但是考虑时间节点太敏感,也有某种局限性,遂废弃。用时间做书名也常见,如《九三年》,《万历十五年》。

著名作家方英文第三部长篇小说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橙:这本书初稿用毛笔写就,感觉怎么样?估计是一九四九后第一本毛笔写出来的长篇吧。

方英文已出版的作品

迄今为止,方英文已发表、出版了各类体裁作品多万字,尤以长篇小说《落红》、《后花园》最具影响。

方:这是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第一部《落红》,其时普遍流行电脑写作,但我坚持硬笔写完。硬笔手写,保持某种手艺人的传统吧。从某种角度讲,作家也算是手艺人。因为遣词造句,起承转合,是有相当的技术含量的,非专门琢磨修炼难以掌握——尽管终究说来,文学并不是技术。第二部长篇《后花园》,前半部硬笔写的,后半部毛笔完成。手写是古来如此,从孔子到鲁迅;电脑写作才几天呢!因此手写,单就形式讲,就是对祖先的一种缅怀与敬意,似可接通源远流长之文脉,承恩泽于先贤。不过得说明一句,孔子拿什么工具写字呢?这个我说不清,大概不是毛笔,因为传说毛笔是孔子三百年后,秦大将蒙恬发明的。

方英文《群山绝响》手稿

《群山绝响》完全用毛笔写成,感觉从容淡远如在古代。我本就喜欢毛笔字,却无专门时间为写字而写字,所以不如索性毛笔写作,等于“书文复婚”。至于是否为新中国第一部纯毛笔写成的长篇小说,没有调查,不宜断言。就算是,也无可炫耀吧,因为我是写小说,不是跟谁竞技毛笔字。作品若是乏善可陈,字再好,也跟文学无关。有记者夸我毛笔写长篇小说很了不起,我说也就有点新闻意义,但是文学作品的质量与写作工具没有关系的,“你就是拿托尔斯泰用过的鹅毛笔写小说,写出的小说臭,依然白搭”。

不过我又同时假想,明清四大小说名著何以常读常新?后世车载斗量的长篇小说何以没有一部能望其项背?原因很复杂,但“车载斗量”不是毛笔所写,可能是一个原因,且是重要的原因。

爱写毛笔字的朋友,我建议找些唐宋皇帝的帖子临临。一因皇帝要示范天下,字就不能胡乱写;二因写字当有老子天下第一之文化自信心态,谁能比皇帝更自信呢?

不是纯靠死临猛练就能成为书法家的

橙:毛笔字里有闲情,写作本是闲情,只是我们都太忙,忙名利忙权位,少了闲情。你有没有这个意识,毛笔字和钢笔字与电脑在面对语言的时候,作家的感觉是不同的。

方:这是肯定的。毛笔、钢笔和电脑,虽然只是工具,但是工具影响情绪与结果毫无疑问,如同乘马车、汽车或飞机去约会,感觉与结果可能是大相径庭的一样。试想一下在马车年代,会产生“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这样的诗句吗?

用毛笔写作,首先是让身心放松下来,功利心降为最低。我认为四大名著属于非功利写作,完全是内心想写,是“吃饱了撑的”,所以有的连个真名都懒得署,害得后世学者考据究竟是谁写的。一句话,写作不宜太有功利心。用毛笔慢慢写,写的过程本身,就是典雅自在的享受,有一种陶然自得的,“我思故我在”的存在感。我赞同你“写作本是闲情”说。我接触了不少作者,他们因羡慕作家的光环而写作,没有基本的生存技能,老大不小了还是单身。或者虽有职业却因爱文学而不把职业不当回事,结果文学没闹成,职业倒闹丢了,家庭也散伙了,生存陷入尴尬狼狈之境。文学这碗饭,闻起来香,吃起来*性大,不是谁都可以吃出营养的。最好在生活有了保障、家庭不受牵累之前提下,视文学为闲情逸致,才恰当。

正文手稿之一页

橙:你写毛笔字时间并不是很长,你觉得书法对你的创作有什么帮助吗?

方:准确说我写毛笔字连续时间不长。我的祖辈父辈职业多为医生与教师,因此写毛笔字是家常便饭。我虽然迟至八岁进学堂,但六七岁时就写影格了。当然如猫洗脸,不着调的,却很早种下了喜爱毛笔字的基因。读书工作的几十年间,也就偶尔写个春联、涂个标语、刷个启事之类。真把毛笔字当回事,也就近十多年吧。读了一些相关史书,我便给书法下了个定义:书法者,文章之神采也。三大行书名帖,皆自书其文么。

书法,在迈过技法门槛后,才可能成为一个抒情艺术,其线条其色块,其浓湿其枯淡,其急促其舒缓,恰如心绪之起伏变幻——而文章之风神仪态,不亦正如此乎!若把文章比作云,则书法是风。风动看云变,云乱知风狂,这便是大书法家必定是大文章家之原因也。古典作家诗人一概毛笔写作,但顶级人物里,也只有一小部分堪称书法家,如李白苏轼等。说明什么?说明书法确实难度大,不是纯靠死临猛练就能成为书法家的,更多的看天性里有无书法基因。

我主张毛笔字所写内容,应以现实生活为主。附带习帖,把字写好。文学、影视、音乐、绘画、建筑……等,皆有承载历史的义务。毛笔字古来更是如此。毛笔字如果甘愿自阉其性,就只能是纯粹的书法,与时代毫无关系了。七月十五日

我自知既不是大文章家,更谈不上大书法家。我的本质标签是:一个毛笔字写作爱好者。多年前就有人给我戴一顶“书法家”帽子,让我尴尬,颇为不爽——这不等于说我是专写“厚德载物”“上善若水”的人么!借此声明:凡说我是“书法家”者,皆未经我同意。夸我“著名作家”时,人老脸厚,装作没听见拉倒。反正这把年纪了,总得有个“家”字吧。能有一样“家”,就很知足了。

我的毛笔字虽然够不上书法,却还是让我写起来愉快,招惹了一些读者喜欢。证据是这本48元的《群山绝响》,我一毛笔签名,就变成28元了;而定价5元的《落红》,毛笔签名本网上卖50元呢。如若不信,你现在就登网核查核查。假如我是硬笔签名,就不会这么升值吧。

文学本应跟空气、钞票、美人一样

橙:陕西作家底色有近似性,陈忠实、路遥、贾平凹、高建群。你与他们风格到底不同,读陈忠实觉得厚重,路遥是辽阔,贾平凹是清谈,读你,有一些俏皮,甚至有江南文脉的气息。

方:是吗?果真如你这么感觉的话,大概是由于我读陕西作家碎片化,没怎么受干扰吧。陕西作家多半写农村,而我也是农村长大的,看熟悉的事情总觉得没啥魅力。我喜欢五四新文学,代表作家多在江南是吧?

顺便说点“人民”爱看啥的轶事。我母亲就不爱看写农村的小说,或者影视,因为她太熟悉,看了心烦。母亲是个农妇,标准的“人民”。不过我母亲个性鲜明,要强又聪明。我儿时她常念小说给我听,《苦菜花》呀《三家巷》呀,《樊梨花》啊《薛仁贵征东》啊之类。她还爱看什么呢?爱看皇帝大臣、宫娥彩女。尤其爱看才子佳人恋爱没法成功的内容。于是我就想了,我们经常强调要“为人民写作”,“人民”到底是啥反应?

鲁迅母亲似也属于“人民”,他自然知道“人民”喜欢啥,所以买了张恨水小说寄给母亲。

橙:你擅长小说,又是散文名家,如今这两个文体皆能的作家并不多,你怎么看这个现象。我的观点是,散文背后传统太多,很多作家未必有根。

方:谢谢谬奖,实不敢当!首先认同你的散文观。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如果此说依然成立,那么散文小说就是一回事。俄国文学历来如此观点,文学只以散文与韵文区别。在中国传统社会,散文大抵属于庙堂文本,内容多为治国平天下。因此没有辽阔的视野、渊博的学识,难以写好散文。现在时代不一样了,散文无所不包了。究竟是个什么状况,长短优劣在哪,我没有细想过,不敢妄言。小说是市井的,本是哄市民消磨时光的玩意儿。后来演变了,小说,尤其长篇小说,由于承载的生活容量超大,其他文体无法抗衡,加上官方的强调与奖掖,就坐了头把交椅。

啰嗦一句吧,散文恰恰不宜太“文”。我前几天发过这么一个手札,内容是:文学本应跟空气、钞票、美人一样,正常人都是喜欢的。因此将文学界限化,似乎多此一举。如果一本小说,或是散文,或者诗集,只是文学界内部欣赏,那无异于一个发电厂,只给电力职工家属院供电。

既然无奈,不如超然

方英文手札

橙:你这本书我感觉有自传性,是你追忆似水年华。恐怕非要到五十几岁才可以写出来,人生的所谓意义剥落殆尽,才抱住了过去的细节不放。

方:终究是小说。少年童年,实在鲜有所谓“大事”。随着年齿渐老,遥远的细节反倒清晰地,昼夜不休地敲打记忆。此时深信不疑,少时感觉的世界,才是真正的世界。常听老人们感叹:昨天的事记不住,小时的事忘不了。不到年龄是体会不到的。

橙:读完《群山绝响》之后好像有一种非常悲剧、绝望的意思在里面。你这么写,是在写悲剧还是写超脱?

方:你这感觉,怎么说呢,是对的吧。谢谢。少年时代结束,大时代凄然落幕,岂能不悲乎!封底专家推介有语,“精细逼真地还原了一个时代的落霞与孤鹜”,“落霞”,“孤鹜”,瞬间美丽又孤独伤感。不过我以为,悲剧是喜剧的前兆,喜剧是悲剧的序曲——人类永远都在这么轮回过光景。既然无奈,不如超然。

橙:写那个时代的作品,并不少,但你写出了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生活里的趣味和普通人的美丑,都是很特别的形象。一般作家都注重书写自身的痛感,但你把这个经历上升到文化层面上。可不可以理解为这是一种长篇的文化写作?

方:我以为可以如此理解。一部号称文学的作品里,如果看不出“文化”二字,是很遗憾的。原来有个题记:“无论什么时代,少年都是美好的。”不过开印前夕,我还是打电话给编辑,让删了。不然,爱抬杠的读者会诘问:旧社会的少年时代也美好?战乱年代呢?又何况,作者给读者暗示或者提示,其实很愚蠢。

动笔前我给作品定调了四个字:纯净,美好。我认为不管你碰到怎样的坏人坏事,责任还是首先在你。人是互为镜子的,你散发出怎样的善恶,镜子便回射来怎样的善恶。我小时比较乖,不曾扰害过谁,因此所有人都善待我。痛苦是人生必配,但我能自我吞咽,不愿任何人知道了来劝慰我。总之,我只想把人性美好、善意与趣味的那部分记录下来,让温暖传染天下。

方英文访谈手稿

四处碰壁是常态,海内知己忽然来

橙:元尚婴是个道家气息浓厚的名字,怎么会想到这三个字?不大像那个时代人的名字。

方:有那么点意思。不过让他姓元,只源于《落红》主人公姓唐、《后花园》主人公姓宋,第三部长篇该姓元了。小说小说,越是小处越不可随便,取名字尤其如此。孔乙己,像那个时代的名字吗?

橙:读这本书,我感觉你进入了自己的一个“小时代”,侧重于去书写自身的经验,有一种迫切的想甩开传统包袱的倾向。

方:我们自小被灌输了很多堂皇的大道理,心理就不太正常;又接受了一些貌似正确的文学观念……我想还是简单些好,忘却所有书本,直接从自然里,从切肤之感里提纯一部文学作品吧。

橙:贾平凹说自己的人生一直都不太顺,你呢?如今回头看自己弄文学这么几十年,有什么感想?

方:呵呵,凹公说幽默话呢。若是说他想登陆火星去题字而“不太顺”,我信;若指文学事业,呵呵,东坡手札里爱用呵呵。一听说他开笔长篇,一帮编辑就拎着钱袋来竞争订稿。所以跟他没有可比性。我也从来没比过。

至于我,大型文学刊物我投稿了二十年,唯一《当代》年发过一个短篇。为表感激,我让《落红》里那个兼职妓女包里装着《当代》,破天荒广告植入哈。新世纪以来从不读文学名刊,因此对于“主流文学”,我是一无所知的。每每想起自己的不顺,真是不顺,我没有怨气,反倒觉得好玩。好玩什么呢?大刊不发你,一线评论家不理你,你还没事了就写。图啥呢?就图个写本身么。就像驴打滚,不在乎有没有围观与鼓掌,它想打滚了就大打其滚。

橙:写作要机缘。对于你来说,走上写作这条路,有那些机缘?

方:四处碰壁是常态,海内知己忽然来。

我打的粮食太少,实在惭愧

橙:你怎么面对写作的枯燥乏味或者说瓶颈之类?

方:照镜子,问:你这蠢驴,业余除了写作,你还能闹啥?如果你想不出另外的活法,你就自认倒霉,坚持写吧!

橙:写不下去或者写完后觉得不好,你会怎么办?

方:先放下,权当废品。过段时间再看,会发现:哎妈呀,这么才华横溢哈。于是接着写,直到写完。写完后却多半不满意,就冷冻一阵子,再拿出来修改。直改到确认自己能耐有限、只能到此、无法再好时,结束。

橙:相比陕西你们那个群体的作家,你从80年代开始到今天,其实一直都在一个边缘的状态。这些对你的文学影响是不是也很大?因为没那么多热闹,所以更津津乐道于自己的文学。

方:边缘化是必然的,业余作家嘛。但我挺喜欢这种状态,也没有被冷落的感觉,因为我本来就不爱热闹,尤其讨厌开会。写好了,读者自会夸赞;写糟了,咱又不是专业作家,呵呵。拉拉扯扯那一套,手段窍门我都懂,却懒得实践的。有人吹捧当然好,没人吹捧也不要紧。我深信作品本身就是广告,读者喜欢了自会相互推荐与传播。有时间和精力拉扯关系,不如将作品再改两遍。作家是纸上农夫,作品是作家的粮食。只是我打的粮食太少,实在惭愧。

橙:你的作品,不谈佛、道、*、仙,也很少借用一些典籍,更多是直面社会直面人生,就好比手执匕首,近身搏斗。

方:我喜欢文风简朴。作家不是百家讲坛的学术明星,没必要用典。用典就要用书名号和引号,卷面如同趴满了苍蝇,脏呢。生活乃“最大典”,取之无尽也。我自认为属于“不争派”,何以留下“搏斗”印象?

橙:到了今天你理想中的小说和散文是什么样子的?对自己还有哪些文学上的期待?

方:质朴优美的语言,打开新颖别样的人性世界,就是好小说。散文也该写人性吧?敢于正视自身弱点——亦即人性弱点,并大肆嘲笑之,就是好散文。

我对自己不抱希望,因此没有期待。当然来了感觉,也还是会毛笔记下来的。

橙:写作这么多年,可曾有过放弃或绝望念头?

方:偶尔有那么点,但不强烈。且很快一笑了之。我是庄子《齐物论》知音。绝望产生于奢望。原本就不大有希望,世俗的希望,所以就谈不上失望与绝望。这便是业余作家的好处。曾有记者问:专业与业余之区别,我答:专业是夫妻生活,业余是偷情生活——原本就是不该的追求嘛。

橙:你写作有没有想过理想读者?

方:没有。写作是纯私人爱好,跟爱好拿大顶或学驴叫一样。世界大了去,终究有人爱看拿大顶、喜听驴子叫,运气只在双方能否遭遇。运气能人力所为吗?所以不要费心思。费也白费。

做作本身也有审美价值

橙:我写作字斟句酌,一句一字地考虑,有些人会觉得做作。你如何处理,怎么寻找做作与自然之间的平衡点?

方:对待语言文字,咱们是同类。一句一字地考虑,不单是个工匠精神,而是某种宗教情怀。不要顾忌人说做作,因为你无论怎么写,总有人看着不顺眼。何况做作,其本身也有审美价值,比如幽默与喜剧。当你用富丽堂皇的语言(做作)去写个屁大事时,效果立即非凡了。

我修订《群山绝响》时,总是放着音乐,《思乡曲》啊《渔舟唱晚》啊之类。因为是毛笔写完录入电脑修改,毛笔的美感下班了,就需要音乐替补上来。自然而然,行云流水,是中国文化与文艺的至高诉求,而经典的书法与音乐,对于文学作品的完善,有着非常的帮助。当然不和谐也是一种美。视具体情境而言。

橙:木心说,臻于艺术最上乘的,不是才华,不是教养,不是功力,不是思想,是陶渊明、莫扎特那种天性。你怎么看艺术家的天性?

方:天性,在受孕的那一瞬间,多半就决定了吧?这是没办法的事,不值得浪费时间讨论。核桃只能长在核桃树上,让莫扎特写个《平沙落雁》,等于请陶渊明给春节晚会写串词,结果只能哭笑不得。

橙:你对年轻作家有什么建议或者希望吗?

方:敬畏名著,研读名著,然后而藐视之。没有这个气象,趁早自破作家梦。不要赶潮流。不要“搞”文学,而要静心爱写作。不必在意作品是否上了国刊或省刊市刊。互联网时代,好作品是不会淹没的。永远记住:读者眼睛贼亮贼亮哦!

橙:最后一个问题,谈谈你的阅读。

方:任性胡乱读。常读书是《辞海》。三十五岁前不读中国书,三十五岁后很少看外国书——翻译特别好的除外。

方英文老师坚持用毛笔为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题签著作,签名不仅有再版的长篇小说《落红》和散文《种瓜得豆》,还有数本读者珍藏的《中国当代实力派作家大系:方英文小说精选》《后花园》等文学作品,以及“中国作家书画展、手稿手札展”硬笔书法复本,这让喜爱收藏方英文的作品和书法的读者感到惊喜,如获至宝。图为年月日签名现场。

作文临帖复婚成功

——方英文手札欣赏

文/魏锋

《名家名作》杂志是由山西省作家协会主管主办的大型文学期刊,国内统一刊号:CN4—7/I。

在当代陕西作家里,手札最好的当属方英文;手札阵营里,文章最好的亦属方英文。我这么说既在理又不在理,在理是因为他的手札确实好,看见的人都说好;不在理是因为有比较才有鉴别,我尚不知道、或者说我尚未看见还有哪个陕西作家拿毛笔写作——没比较就喊叫好,只此一家就说好,难免有戴高帽之嫌。可是就我有限的视野所知,全国作家里究竟还有哪个拿毛笔写作,既写短文章也写大部头长篇小说呢?我不知道,谁知道了谁告诉我。在没有告诉我之前,我不妨将开篇的话这么说:在当代中国作家里,手札最好的当属方英文;手札阵营里,文章最好的亦属方英文。

方英文时下的文学创作,无论小说还是散文小品文,皆写得摇曳多姿、风雅俊逸,拥有广大的读者群。他在海峡两岸出版小说、散文、手札小品文等不同文体的作品数十部,不少被译为英文、阿拉伯文等语种。他的书总是被频繁盗版,也不断被再版。这至少说明两点,一是他的粉丝众多,二是他不爱拉扯与炒作,出版社就觉得他并非名气大得吓人的所谓“一线作家”,印数难免保守了些……话扯远了,还是说他的手札吧。十多年来,他的所有作品一概用毛笔写就,率性自然、风格独具。但他并非胡写,而是一笔一字皆有来历与讲究的,是长期读帖、临帖的自然呈现。难怪专业的《书法报》上有文章称赞他是“继鲁迅、茅盾之后毛笔字写得最好的作家”。

“手札”狭义讲来就是“亲笔信”,广义而言是指近似于写信的一切拿毛笔的自由书写,诸如读书眉批、札记随感、请柬庚帖、契约便条之类。所以手札又有着书札、尺牍的别称,具有强烈的民间性与个性化。

传统的文人写手札,喜欢自制笺纸。方英文亦不例外,不过他用不着自制,喜欢他字的书画装帧设计家专门免费为他制作了“采南台笺谱”。只是他兴致一来忘了使用,案头信手拈来,诸如报纸空白杂志封面,信封请柬烟盒茶叶盒衬绢等,只要能当下过写瘾就成,须臾之间化腐朽为神奇,人见之喜而索藏之,或拿烟酒换了去。

古人写手札是与其条件与环境相匹配的,现今书写工具日益翻新,手札自然愈见其少了。却也有不少术业有成者为了风雅一把,即兴写那么几张,随后就丢一边了。方英文却不是这样,他是真喜欢毛笔字,虽然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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