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男子韦某振,因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随意走亲访友,直接间接感染9人。今天,兴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韦某振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韦某振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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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上午,兴宾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批准逮捕来宾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韦某振。
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
拒不执行来宾市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
造成多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恶劣后果。
根据卫健部门的通报,截至目前,来宾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1人,其中韦某振所引发的直接间接感染人员被确诊达9人。其和妻子张某被确诊后,两人所住的来宾市古三安置小区和妻子娘家城厢镇泗贯村被暂时封锁隔离。
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年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回到来宾后,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
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来源:央视新闻、辽沈晚报、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