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
从今天起
合肥人的医保卡可以在
安徽省内异地联网的
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啦
近日,安徽省医保局组织开展省内异地就医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工作,为了让本市参保人员能够尽快享受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购药,合肥市医保局主动作为,积极与省医保局及其他地市医保局对接,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经过系统改造及紧张测试,于5月5日,成功在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梅山路店实现首笔省内异地零售药店刷卡购药结算。
这意味着
安徽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省内异地就医购药在合肥定点零售药店可直接刷卡(医保电子凭证)中个人账户资金。
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从此可用个人账户余额直接支付。
这不仅为参保群众异地购药提供了便捷,同时也是医保领域便民利民的一项新举措。
保障对象范围:包括参加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基本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的人员。
结算规则:就医地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全省统一编码的医保目录及时上传明细数据,参保地医保结算平台根据定点零售药店传输的明细数据计算医保待遇。保障对象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费用由其个人账户基金支付。门诊慢特病的相关治疗费用按照各统筹地区原*策执行。
那么什么是
省内异地购药双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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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购药双向结算
记者了解到,该种结算方式即作为参保地和就医地两种形式的省内跨市联网结算。
也就是说,省内其他地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刷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合肥市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合肥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也可到省内其他地市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医保卡在当地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同时,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购药,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只要参保人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正常,医保个人账户里有余额,就可以在省内异地联网的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或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据介绍,目前已与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满足信息系统改造技术要求的定点零售药店,都属于合肥市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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