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教育部近期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新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新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强化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内教发〔〕16号)和《关于认真做好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内教疫防〔〕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赤峰市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认真落实《赤峰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意见》(赤教基字〔〕13号)文件要求,将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融入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全过程。加强对三科统编教材使用的研究和管理,充分发挥好其立德树人功能。各旗县区要积极创建德育示范基地、劳动教育示范基地和研学旅行实践基地。
(二)各旗县区教育局要研究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和美育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宣传,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体育和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各地各校要结合“开学第一课”,大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史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战疫”专题教育。自治区教育厅将于3月1日晚20:00,在“内蒙古教育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