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市场主体的好消息来了。7月20日,记者从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帮助西宁市市场主体纾困,尽量减少疫情给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该局推出了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行为给予宽展期并免予行*处罚的措施。
据悉,市场主体网上年报公示制度是商事制度改革后的一项便民措施,按期如实年报公示信息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往,如果企业未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代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帮助西宁市市场主体纾困,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疫情对西宁市市场主体造成的影响,市市场监管局决定针对市场主体未年报、逾期年报行为实施服务型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即日起至年9月30日,主动改正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可免于行*处罚,逾期仍未改正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行*处罚。
来源:西宁晚报作者:一丁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