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房产服务中心获悉,今后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在房屋面积计算、押金和租金收取等方面,将执行统一的核算标准,既防止一些“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也保证了公平。
过去我市中心城区对公租房虽然也实行了统一的管理,但在一些细枝末节上执行的标准不一。比如公租房的房屋面积,有时在没有进行实测的情况下就交房,分配时都是预测的面积,且大多只取整数。还有押金方面,以往大都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收取,缺乏统一标准。为完善我市中心城区*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租房管理工作,从10月底开始,中心城区公租房管理标准进一步细化,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今后,公租房面积,统一按核对后的实测面积计算,如实测面积未出则按预测面积计算,面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公租房押金,无论面积大小,每套公租房收取押金元。公租房租金,按年度收取的租金统一舍去“角分”精确到“元”。退出公租房的家庭从退出之日的下月开始计算需退还的租金;换房家庭的租金从换房次月起按实际面积多退少补。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大住房保障创新力度,全面推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府部门、工作机构、营运机构三层次的住房保障营运管理体系业已确立。截至目前,全市享受各类住房保障总户数已达户,已建立起覆盖“最低收入、低收入、城市新市民”等各类住房困难群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同时,根据租赁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租房区域、位置条件和建设管理成本等,公租房实行差别化租金。像荆门城区最低收入家庭标准为0.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标准为1.3元/月·平方米,其他收入家庭标准为:中心城区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5—6元/月·平方米,其他地段的多层、高层分别为3—3.5元/月·平方米。(荆门晚报记者陈兴国通讯员袁凯甘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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