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羊城晚报
好书者自从在书本上开了窍,阅读便成为其自行构建的一条行走世界的副通道,在其中自得其乐、自圆其说、自我成长。反正吧,久读会成习惯,习惯能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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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郑紫薇
有一个喜欢读书的朋友,说他经常对感兴趣的书要看好几遍,不认识的字要查字典标上拼音,不理解的词要查词典后备注出来,是个典型的完美主义阅读者。也不知是不是一丝不苟的习惯培养了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散发出一种靠谱的气质,对于这样的人,我们总是很容易就能生出信任来。
自以为自己也是个爱读书的过来人,读书读到这么精致的程度,却是从来没有过。上学的时候经常在课堂上一边偷看闲书,一边兼顾着听课,养成了一目十行的阅读习惯,一副快马加鞭的节奏,读到酣畅处由不得着急先去翻看结尾,再返回补上前情浏览。这样一来,看似读了很多书,常常不过图了个快意恩仇,沉淀下来的东西多是大块状的:诸如实在动人的情节、实在令人惆怅的调性、实在令人动容的故事、实在难能可贵的品质、实在奇异独特的人物,等等,细节性的东西基本都筛掉了,至于遣词造句什么的所剩无几。
正因为这样,私下里常有“读了很多书也没有过好这一生”的感叹。也模仿过朋友那种仔细阅读法,不懂之处绝不一带而过,而是学懂弄通,发现很难坚持,习惯是大于理性的,人太容易忠于自己的习惯了。好在博阅也有博阅的好处,读过一些书虽比不上行万里路的见识,但对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还是会有一定的提点,遇上某个关键的时候,疑似在哪本书上见过的那么一句话就会跳出来提醒自己,遇上现实中的事与疑似在哪本书上出现过的一个情节类同,会给自己传递一种安心的信息,仿佛早已了然于胸,于是做人做事不那么容易执拗,好歹多了一份从容。一个杂食动物吃的时候经常嚼不烂,其实也无妨的,那味道吃过了总是会留有些微的记忆。
年初旅行的时候,每晚睡前我还是习惯性地拿一本书翻看,闺蜜看了大为震惊,她说无法想象我怎么出门还会带着书,而且还真的是在看纸书。我们这些年见面少,所有往来都是电话里的问候,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