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0日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年2月20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新增治愈出院2例。
截至2月20日24时,河北省现有本地确诊病例例(普通型例、轻型19例);尚在医学观察本地无症状感染者9例。
来源:河北省卫健委
丨石家庄:对藁城新乐等重点区域严格消杀
昨天下午,石家庄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3场新闻发布会。石家庄市在认真做好城乡公共活动场所和交通主次干道消杀工作的基础上,着力对藁城区、新乐市等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杀,着重对农村地区特别是疫情地区村民家庭及其环境进行彻底消杀,并认真做好停用隔离点等地的消杀。
石家庄市每天安排4个督导组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各地各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消杀任务。截至目前,石家庄市已经对主城区的个垃圾转运站、23个县(市、区)的家医疗机构完成了消毒,对个村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历史积存垃圾堆放点处、农村生活垃圾39.73万立方米。
来源:河北日报客户端
丨庄亲注意!这项业务已开始办理
记者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自2月19日起开始办理城镇低保对象、困难职工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贴息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时间
年2月19日至4月15日。
贴息对象
款贴息对象为已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借款人为石家庄市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或石家庄市总工会认定的困难职工;
2、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买的住房为家庭首套自住住房,且建筑面积等于或小于90平方米;
3、借款人在年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或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重新就业的除外;
4、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本息,无逾期现象。
贴息期间
贴息期间为年度(以实际扣款日为准)。
提交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
2、家庭成员享受城镇低保或困难职工待遇的,提供家庭成员身份证及能够证明家庭成员与借款人关系的证明资料(结婚证、户口薄等);
3、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石家庄市困难职工优待证》;
4、相关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查询证明。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2份并交验原件。
办理地点
借款人所购住房在石家庄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个贷中心(桥西区新石北路-1号)申请;借款人所购住房在县(市、区)的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申请。
温馨提示
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大家提交资料申请贴息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来源:石家庄发布、长城新媒体
来源: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