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和节能减排获*策支持
5月21日财*部召开的全国财*新能源与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对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具体部署。财*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当前要着力抓好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等10项重点工作,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
这10项工作包括:大力支持风电规模化发展,在做好风能资源评价和规划基础上,启动大型风电基地开发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风电产业体系。实施“金太阳”工程,采取财*补贴方式,加快启动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开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采取财*补贴方式,鼓励北京、上海等13个城市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支持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合同能源管理发展。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实行地方*府负责制,中央财*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电力、钢铁等13个行业落后产能给予奖励。支持城镇污水管建设,扩大奖励范围,积极推动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采取间接补贴消费者方式,扩大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支持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重点是建立完善能效标准标识制度,节能统计、报告和审计制度,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张少春指出,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扩内需稳外需、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有效手段,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支持新能源发展和节能减排,要立足于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地位,综合运用各种*策手段,尤其是公共财**策,给予引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