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老小区的个别业主私扩阳台、私改地暖,遇到这种情况,相邻热用户该如何维权?这两天,不断有新华区高柱新村的业主致电本报反映这种“乱象”。市供热管理中心表示,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29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等,逾期不改正的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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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柱新村
有人扩建私改地暖,还加装加压泵
私扩自家室内面积,还私改供暖方式,加装加压泵,这种私改供暖设施的方式该如何处理?昨日,新华区高柱新村的业主致电本报,希望供热主管部门制止这种“乱象”。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说,他发现小区个别业主存在私改供暖设施的情况。扩建室内面积主要是对阳台进行扩建,家里阳台探出去一块儿,比以前会多十几平方米。他介绍,扩建之后,还改了供暖方式。小区都是暖气片供暖,有的就改成了地暖,同时在家里还安装了加压泵。这就会导致一旦供暖,有泵的就会吸收更多的热量,势必影响楼上楼下的供暖效果。
这位业主介绍,小区里倒是有物业张贴的通知,要求有类似情况的业主拆除加压泵,可是如果业主不拆除又该怎么办呢?
10月24日上午,晚报记者联系到高柱新村小区的物业。一位负责人介绍,小区私装加压泵的情况确实存在,一户安装了加压泵,可能会影响多户的供暖效果。物业每年都会在这方面做解释工作,甚至由专人进行查访,能劝说解决的一定会不遗余力,但是物业对于供暖只是代管行为,没有执法权。如果有业主不拆除的话,物业将会把这一情况及时反馈给供热公司,由供热公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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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热管理中心
单位或个人私接私改供热设施将受罚
针对小区热用户私接私改供热设施一事,记者从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按照《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29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擅自接管用热;(二)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排水阀、换热装置、放供热管网水;(三)擅自改动供热管道、增设散热器或者改变用热性质及居室原有保温结构,擅自开阀供暖;(四)擅自在供热管道上安装管道泵;(五)破坏供热计量器具准确度;(六)其他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的行为。”第50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29条规定,实施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行为的,由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市供热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有热用户想要改变原有的供热设施,需向辖区供热单位递交申请,申请通过后方可改动,如若私接私改妨碍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和影响供热行为的,都将按规定受到相应处罚。针对热用户屡次劝说仍不拆除私接暖气片的事情,小区居民可向辖区供热办或街道办反映,由他们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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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阳家园
错过恢复供暖期咋办?
“空置房想要申请恢复供热,却被供热公司告知办理期限已过,那我今年还能用上暖气吗?”昨日,家住长安区柳阳家园的冯先生致电本报咨询。
冯先生前两年并没有在小区入住,所以一直是按照空置房标准交纳暖费。今年,他想回到小区居住,所以想恢复正常供暖。冯先生说,家里的阀门是关闭状态,只要交了全款,打开阀门就可以了。但是他前两天想交全款办理时,供热公司工作人员告知他,已经超过了办理期限。
冯先生说,工作人员告知他,办理正常供暖的期限是截至10月15日,冯先生的申请超出了这一期限。“假如之前有短信或者公告,将办理期限告知给热用户,那么如果超出了算是我们的责任。可我之前并没有收到类似的告知啊。现在想交全款,都不行了。如果没有正常供暖,今冬怎么入住啊。”冯先生说,柳阳家园属于国电投供热公司的供热范畴。
10月24日上午,晚报记者就此联系到国电投供热公司,相关部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恢复供热或者办停供热每年都是截至10月15日。用户如果近两年一直按照空置进行申请的话,应该对这一时间点有掌握。工作人员介绍,国电投供热公司考虑到一些用户用热的心情,特将这一期限延长至10月20日。对方介绍,根据规定,对于并联用热的用户,如果每年申请空置,今年在申请期内没有提出新申请的话,仍默认为空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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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一区
厕所没供暖设施还用交暖费吗?
昨日,家住炼油厂一区的住户老杨来电“我家厕所一直没安暖气,之前都减免费用,今年却要全额交纳,这合理吗?”
炼油厂一区是个老小区,建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每家每户的厕所都没有安装暖气片,“之前供暖期是由物业代收取暖费,每年物业会给我们减免掉厕所面积的暖费,今年改成了鑫燃供气公司,却要按建筑面积收费,我感觉不合理。”老杨说,这两年,小区供暖效果也不好,有时室温不达标,他们该怎么办?
昨日,记者从市价格主管部门获悉,高层住宅小区与多层住宅小区的计费面积仍执行原石市物价局石价号《关于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居民采暖期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公摊面积计算,采暖期每平方米22元。同时,《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中规定:“民用建筑计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发生争议时,以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
那么,在采暖期,若热用户认为家中室温不达标该怎么办?记者从市供热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39条规定,热用户认为室温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单位反映。供热单位应当在接到反映后12小时内提供测温服务,测温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热用户与供热单位对室温达标有争议的,可以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若测量温度不达标,但在测温后24小时内温度达标的,不做退费处理。如此现象连续出现,则整个时间段内,供热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退还相应的采暖费。具体的退费标准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一般规定是18℃-16℃的,退10%;16℃-12℃的,退50%;12℃以下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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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花苑
供热公司有几天没供暖
暖费交物业的该咋退?
在供暖期间,由于供热公司的缘故停供暖数天的,暖费该怎么退,退多少?昨日,家住八一花苑的热用户李丽(化名)给本报打来咨询电话。
据李丽介绍,该小区属于西郊供热范围,在去年供暖期,由于供热公司的缘故,导致该供热区域连续几天停暖,她认为供热公司应退还相应的热费。然而,到了今年供暖期,她到物业处交费时,却被告知全额交纳,顿感不合理。
记者查阅了《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其中第20条第4款规定,“采暖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供热单位应提前两日通知热用户,并按约定退还停供时间的相应热费。”
为此,昨日上午,记者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西郊供热,一位工作人员答复说,去年该公司供热区域内确实出现了停暖现象,就退费一事,针对该辖区所有持热费卡交费的用户,他们已经做了退费处理。针对物业代收费的小区热用户,退费详情还需要咨询物业公司,以小区物业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热合同约定为准。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转告给了李丽,对方表示会联系其他业主跟物业协商退费事宜,本报也会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