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无业男子刘某与朱某联合在汉江河道非法采砂,获利8万元。日前,刘某、朱某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年2月27日,年出生的钟祥男子刘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钟祥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同年3月4日刑满释放。
年5月9日至11日,刘某纠集无业男子朱某分两次组织挖机、铲车及运输车辆,在汉江河道胡集镇下集河段无证开采河砂吨,出售给搅拌站和个人,获利8万元。年9月14日,刘某主动到钟祥警方投案,交代违法事实。随后,刘某、朱某因涉嫌犯非法采矿罪被钟祥警方刑事拘留。
钟祥法院认为,刘某、朱某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擅自采砂,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刘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是累犯,应从重处罚。综上所述,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以非法采矿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荆门晚报记者李天学通讯员刘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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