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年“大爱株洲·金秋助学—牵手贫困大学生活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株洲市年金秋助学活动今天启动。申请资助时间从即日起至7月10日。下载申报资料,请登录株洲晚报APP“智慧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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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资助一律归口就读学校今年参与金秋助学活动的主办单位有15个:市委组织部、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局、市财*局、市民*局、市扶贫开发和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市妇联、团市委、株洲晚报、市红十字会、市关工委、株洲电台新闻频道、株洲电台交通频道。
联席会议决定,由以上15家单位联合成立株洲市助学组委会,由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王建之,副市长杨胜跃同志担任组长。
金秋助学第一次联席会议记者郑炜青
在联席会议上,市教育局资助办主任罗荣华介绍,助学工作从今年5月起即开始筹备。为确保精确资助,保障公平公正公开,今年将统一申报途径,即申请资助一律归口就读学校。从前期摸底情况看,全市目前共有名学生有申请资助意向。但是,最后的资助对象确定,将以所读学校老师家访以及审核的结果来决定。
2.今年推出“四有家庭”一票否决为了确保精准资助,今年推出“四有家庭”一票否决规定:有两套商品房、有消费用小汽车(非谋生用)、有自有商铺(非租用)、父母双方有正式工作(财*供养、企事业单位),但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除外。
今年的资助标准为:家庭一般困难的学生,一次性资助元;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连续资助四年,每年资助元。
从活动启动到8月中旬,株洲晚报将按照组委会的要求,派出4路记者,分别深入到五县四区的各个学校及贫困生家庭,对部分拟受助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同时,从今天起,株洲晚报将开通爱心热线,接受社会各界的爱心捐助。
联席会议决定,今年将不举办全市性的助学金资助发放仪式,而是由各举办单位根据各自的要求决定是否举办小型的助学仪式。
株洲晚报助学;短信或(郑炜青)。
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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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一.资助对象
具有株洲市户籍,在株洲市就读普通高中并考取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在株洲市务工一年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的外来人员子女)。
二.资助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享受资助。
(一)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二)城乡低保户子女;
(三)“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四)破产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要求加入工会组织),家庭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五)因家庭主要成员中患重大疾病或天灾人祸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六)年人均收入低于3千元的家庭特别困难子女;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子女;
(八)家庭经济困难*员子女;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团员干部;
(十)其他有关*策明确规定需要给予特殊救助的学生。
●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孤儿、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独生子女、农村两女一户子女。
三.工作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申请,填报《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株洲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调查表》;根据《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报材料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即日-7月10日)
2.学校初审。学校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并排序。(7月15日前)
3.入户调查。各高中学校组织工作人员、株洲晚报记者及志愿者深入贫困学生家庭进行入户走访调查核实,如实填报《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表》。(7月10日至8月5日)
4.县级复审。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辖区内申请学生资料,汇总信息,按照量化测评结果进行排序,整理有关资料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市直属高中学校申请资料直接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7月25日前)
5.录取核实。录取工作开始后,市、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申报名单到同级教育考试机构核实考生录取信息。(7月30日前)
6.联合会审。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联合主办单位会审所有申报材料。(8月1日至3日)
7.抽查复核。市资助办对五县市、局直属高中学校上报的拟受助学生进行抽查核实。从全部申报名单中随机抽查20%的受助学生进行家访。发现有不实情况、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将对申报学生、审核人通报批评,取消拟资助学生资格,对上报单位年度考核作扣分处理。(8月4日至10日)
8.家庭财产信息核实。由市民*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对资助对象家庭财产信息进行核实。(8月4日至10日)
9.联合终审。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市教育局、市教育基金会等主办单位联合审核,按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拟资助学生名单并报主办单位领导集体审批。(8月8日至9日)
10.媒体公示。在株洲晚报及株洲晚报APP“智慧株洲”集中公示拟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对象;在公示过程中如有异议,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8月12日、13日、14日)
11.对确定的资助对象发放资助金。(8月22日)
四、必备材料(登陆株洲晚报APP“智慧株洲”下载)
(一)《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资助申请表》;
(二)《大学录取通知》及高考成绩单复印件;
(三)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年低保存折复印件;
(五)患重大疾病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遭受天灾人祸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残疾人应提供残疾证明复印件;
(六)《困难职工档案表》(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职工及农民工家庭子女必须填报);
(七)《家庭困难*员档案表》;
(八)其他困难情况的证明资料(如:已破产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申报时还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九)《年株洲市贫困大一新生家庭走访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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