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作为行人安全过马路的标线,长久以来被冠之的“生命线”,却成为多个事故发生地。三年来全国斑马线上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人死亡。
这两天小编报道了关于
机动车以及电动车在行驶时相关方面的规定
仍有许多车主对于相关情况还不了解!
小编自己在过斑马路时也发现,
只有少部分车辆做到了礼让~
身边甚至有朋友误以为在合肥市内
电动车不上拍照的话都不能上路行驶,
那么具体情况到底是怎样的?
合肥市9处安装不礼让行人非现场抓拍设备
来自交警部门的数据显示,专项行动以来,市区共查处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起。
1.礼让斑马线“礼让”的标准及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具体处罚中,公安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对不同情形下未礼让行人的进行如下处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罚款元,记3分;
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的,罚款元,记3分;
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款元,记3分。
2.对正常行驶车辆未礼让的管理
对于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予以50元处罚;因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原则上机动车应当避让,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会对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3.关于非现场执法设备的启用问题
早上传来消息
合肥交警已在全市9处点位
安装了不礼让行人非现场抓拍设备
由于部分设备正在安装调试,
且需要经上级部门进行验收认定,
目前该9套设备尚未启用
具体时间交警部门将另行对外公布!
4.关于重点路口的执法管理问题
我市将对首批39个“礼让斑马线”示范路口及其附近40个示范路段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定点执勤、流动巡逻、网上巡查等形式,开展有奖举报,对不礼让斑马线及违法变道等行为果断亮剑、及时查处。
5.特殊情况没礼让也要罚
自专项行动开始以来
很多驾驶员都有一些疑问
什么时候要礼让?
有特殊情况没礼让也要罚?
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图解:上图中,行人在人行横道上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侧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2行人越过分割线
图解:行人准备越过或已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3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图解: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4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
图解: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5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
图解: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6机、非混合通行道路
图解: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7转弯遇行人
图解:当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轿车路口转弯时,车辆必须让行。
8行人闯红灯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对于“礼让斑马线”遭遇“行人闯红灯”,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即使行人正在闯红灯也不例外。对于行人闯红灯,交警部门会有相应的处罚(对违反信号通行的行人予以50元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闯红灯在先将会成为责任认定的依据。
因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原则上机动车应当避让,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会对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9行人迟迟不走时
如果驾驶员已停车,可是行人却迟迟不走的,驾驶员无奈选择通行的,能否免于处罚?
这种情况,其实是属于交警部门在查处中不予处罚的。除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会不予处罚。
1.主道与辅道之间有宽隔离带,行人在隔离带区域内斑马线正常行走,机动车通行没有妨碍其步行的;
2.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中央护栏,车辆和行人分别处在中央分隔带两侧的。但有窄中央护栏,行人已经接近护栏,车辆通行时,造成行人被迫停在中央护栏另一侧的除外;
3.夜间行经斑马线,已经减速让行的,但因路灯照明、绿化遮挡等因素,没有发现行人,有证据证实,经程序核实的;
4.符合紧急避险、抢救危难或其它特殊任务的情形,有证据证实,经程序核实的。
因行人违反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从交通安全角度考虑,原则上机动车应当避让,一般情况下交警部门不会对未礼让行人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合肥电动车上牌点公布
昨天小爱报道了关于《家有电动车还没上牌照的赶紧看!合肥交警权威消息来了!还有这些要注意...》
有许多网友留言提出疑问:
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相关问题
合肥交警进行了解答
电动车如何上牌?这些材料要齐全
据悉,合肥市自7年10月1日起开始进行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截止目前已上牌51.8万辆,现行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相关规定是《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府第号令)。
Q:“旧国标”电动车怎么上牌?
A:年4月15日前购买的(以购车发票日期为准),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且在公布目录内,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居住证)、车辆合法来源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合肥市非机动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
Q:“新国标”电动车怎么上牌?
A:年4月15日后购买的新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车辆合法来源和车辆整车合格证明,携带车辆至合肥市非机动车上牌点办理注册登记,安装电动自行车号牌。对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将严格依据新国标执行登记上牌。
Q:电动车登记上牌的流程?
A: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流程为咨询和材料申报,查验车辆,收费(工本费12元),发放牌、证。
电动车去哪上牌?合肥增设5个上牌点
为满足广大市民的上牌需求,交警部门在现有交警支队蜀山大队上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