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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2/23 18:37:00

抵制有偿补课

合肥放大招了

针对当前百姓反映强烈的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今天上午11点,在合肥市*务服务中心召开合肥市师德师风建设新闻发布会,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合肥市首次为师德师风“划红线”,并配套制定3个“办法”和1个“清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全市教师均需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为什么要出台《实施意见》?

合肥市教育局局长王杰才介绍,针对全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现状,省教育厅希望省会城市作出表率,“从出台层级看,我市也是首次以市委市*府办公厅文件方式出台师德师风实施意见。”

据悉,目前,郑州、杭州、南京等很多地市都是以教育局名义出台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文件,合肥市以“两办”名义出台这份文件。

“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目的就是明确告诉大家哪些行为是教师职业从业人员坚决不能为的,且为社会所知晓并予以监督。”王杰才介绍,目前,市教育局“负面清单”已经出台,列举了13条具体的师德负面行为,将成为我们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和行动指南,为教师日常工作和行为划清了师德“红线”和行为“底线”,有助于广大教师时时检视自身言行,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努力达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

严格查处有偿补课

突出学校在治理有偿补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日常管理,教师均须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市、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等行为开展重点专项整治。

《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

1、校长是本校治理有偿补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有效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2、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明确教职工不得参与有偿补课。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中小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4、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一)组织、推荐或者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段进行重点督查,发现后要严格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6、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7、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师生家长实名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级监督举报平台为“*府服务直通车”。市教育局及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并由学校告知全体师生和家长。

强化师德师风考评

"今年已经确定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以严格教师管理来引导社会对教育、对教师的正确认知。"王杰才介绍。

把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健全教师个人、学生、家长、学校多方测评机制,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

制定《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对违反“负面清单”所列内容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

等时段进行重点督查,

对以上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

中小学校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县(市)区域或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并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职务等处理。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

在职中小学教师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县(市)区域或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学校给予本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再次出现有偿补课行为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享受*府特殊津贴者、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教坛之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后备人选、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按程序取消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或任职资格。

*员教师出现违规行为的,并按照《中国共产*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处分。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对有偿补课行为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这13条红线,老师不能碰

1、违背*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2、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活动。

3、违反教育等法律法规及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行为。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9、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

12、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申报、晋职晋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3、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机构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岗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此次《合肥市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实施办法》出台,重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的从教行为,从而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

《实施意见》要求所有教师都要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合肥各单位将建立相关师德投诉举报平台,设立公开举报信箱,通过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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