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严落实春节前后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开发区工委办,市直宣口有关单位: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节点,春节传统佳节临近,人员流动频繁、聚集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剧,疫情防控难度进一步增加。为全面扎实做好近期文化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减少聚集性文娱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审批监管文艺演出、文化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不得举行大型营业性演出、民俗活动、民间庙会、新年祈福、迎新年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主管单位要慎重评估、从严审批,主办方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并严控人数、规模和时间。已列入年度计划的文化活动可取消或延后。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视情通过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