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当时有一位上海文人带着一帮亲友在游历泰州后,将遇到的一些事情,加上自己对泰州人的片面认识,撰写成《泰县人民目无司法》的新闻发表于上海某报纸,文中的描述夸大其词,对泰州人多有诽谤。
报纸出刊后,这条新闻不仅被在上海的泰州籍人士看到,同时也被订阅该报的泰州本土人士看到,一传十,十传百,诸多泰州人感到愤慨,并立即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应对此事的委员会,由孔宪国等负责。
该年8月7日上午九时,委员会召集全城士绅,在府后街的国民*县*部召开扩大会议,到会人士众多,会议通过决议,对此事追究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所需费用,由各界人士自行捐助。散会后不久,委员会适逢接到了在上海的泰州籍律师单毓华、宋士骧等寄来的信函,说那家报纸负责人已托人向泰州方面进行调解,并将在自己的报纸刊登道歉启事。单、宋在信中提出主张,认为不能只登在他自己的报纸上,必须还要在《新闻报》、《申报》等各大报纸上刊登道歉启事,以让大众知晓。至于撰写此文的作者寒梅、以及寒梅的堂兄承审(该新闻中引用了他对泰州人的不逊之言),则依法追究其责任。
《泰县晚报》的报道
经过商议,委员会在征询了其他人意见后,对单、宋两人意见表示赞同,并回函请单、宋两人斡旋处理。经过泰州方面的多方努力,此事最终以上海那家报纸和相关人士道歉收场。当时由泰州名士武简侯主办的《晚报》全程跟踪了此事件,在8月8日上海报纸提出道歉的要求后,即以《上海报也知得罪人了——托人调停拟登报道歉,足见泰县人目有司法》报道了此事。
这场距今天七十多年的笔墨风波,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当时泰州人士的团结精神以及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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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敬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