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大众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记者贺天鸿通讯员肖琼肖俊)
(特别注明:文章来源于株洲晚报)
—温馨小贴士—
社会公众在环境保护、食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现危害公共利益行为可以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
控申举报
民事行*检察部门—
编辑:肖俊
审核:万瑾昕
年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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