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离婚,到“准离”,再到最后“离”或“不离”,1月1日《民法典》实行之后,打算离婚的夫妻多了一个月的冷静期。
冷静期30天,发证期30天,3月5日是1月4日首批申请离婚者最后一天办离婚证的日子,秀洲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最终没有出现林先生夫妇的身影,他们此前办理的离婚申请正式宣告作废。
“当时我就想,他们估计不会回来办离婚了。”秀洲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柯燕说,来办理离婚的夫妻中,很多都是一时冲动。
据嘉兴市民*局统计,1月4日,嘉兴共有42对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夫妻,其中有2对在离婚冷静期主动撤回了离婚申请。截止3月5日,真正办理离婚的夫妻有29对,同时有11对夫妻放弃此次离婚。
离婚冷静期是否可以挽回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记者采访发现,答案或许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
记者调查
“离”或“不离”,这是一个难题
“离婚冷静期”制度正式实施后,备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