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经公司债权人申请,被执行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后,股东承担的出资不实责任性质上属于赔偿责任,责任范围上包括本金和利息。
案情简介
年1月20日,因被执行人甲公司未履行中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其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申请执行人赵某申请,中院作出执追字第1号执行裁定,追加乙公司为被执行人,裁定其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赵某承担责任。
乙公司对该追加裁定不服;年7月,中院裁定,驳回其执行异议。乙公司、赵某均提起执行复议;年1月,高院裁定,驳回二者执行复议。
年3月,赵某提出执行异议;中院驳回赵某执行异议。赵某提起执行复议;高院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重审。
中院作出执异14号执行裁定,赵某所提异议成立,乙公司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甲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乙公司不服,提起执行复议。高院裁定,驳回其复议请求。
乙公司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诉。年6月29日,最高法院作出最高法执监78号执行裁定,驳回其申诉。
裁判要点
以下为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对该问题的论述:
本院认为,本案的焦点问题是,乙公司因出资不实承担责任的范围是否包括利息。关于出资不实的责任范围是否包括利息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规定,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依据该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出资不实责任的范围应当包括本金及利息。此外,《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包括利息。参照该规定精神,乙公司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后,其承担的出资不实责任亦应当包括本金和利息。
律师分析
一、本案中,最高法院裁判只适用执行规定。但本案审理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年12月1日施行,在出资不实责任情形下,执行程序中可追加的被执行人范围包括股东、出资人及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其在尚未缴纳出资的本息范围内依法承担责任。
二、关于追究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债权人有救济程序选择权,既可以在执行程序中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也可以选择另诉。
来源:股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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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国律师简介汪建国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现任安徽品涵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高级合伙人。中央驻皖媒体联合会常年法律顾问,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汪建国律师专注于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研究,拥有ISO/TS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和OHSAS职业安全卫生体系审核员资格。工作经验丰富,长期负责公司企业的管理体系筹建、审核及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执业以来,先后为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一凡会计师事务所、金鹃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耘联大数据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其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深受当事人和法律顾问单位的好评。汪建国律师长期从事法律诉讼业务,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执业期间专注代理集团诉讼等疑难复杂案件。曾代理“安徽省*胶丸第一案(公安厅督办)”获罪轻判决,“安徽最牛钉子户(中央电视台曾报道)”张某某及亲属妨害公务罪案,作无罪辩护。“叶某涉嫌强奸罪案”作无罪辩护,获法定刑以下量刑。“杨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作无罪辩护,获免予起诉。年为为“韩某故意杀人案”再审申诉辩护……。据理力争,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汪建国律师热衷于社会公益,常年为合肥电视台《新闻频道》、《新安晚报》、《合肥晚报》、《安徽网》等媒体提供专业法律解答和经典案例点评解析,宣传普及法律。近年来,其通过大量公益诉讼最大限度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出生仅天被弃婴儿王某某维权,该案由合肥电视台跟踪报道,社会反响强烈。年受司法厅指派为安徽籍民工赴江苏“讨薪”,三日内追回全部拖欠款项,维护了安徽籍民工外乡务工的合法权益。年代理安徽省第一例“被精神病”侵权索赔案,该案在《精神卫生法》颁布前夕获胜,案件取得积极的社会效果。年获得安徽省总工会,安徽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安徽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称号……专业特长:民商事争端解决、刑事辩护、婚姻及家庭财产传承、企业股权转让、专注于公司法律服务和经营性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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