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火,引燃了果园附近的杂草,果园内多棵果树不同程度烧毁,农场主人的经济损失达19万余元。大火从何而来?我市警方调查后还原真相。果园主人因火灾导致的损失该如何认定?肇事者应予以赔偿吗?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果园莫名被火烧,农场损失惨重
5年前,吴女士和丈夫刘先生开始创业,凭借擅长的技术,他们精心栽培各种果树。年年底时,他们与我市某村签订协议,租用土地19亩。两年后,事业逐渐迈上正轨,二人扩大经营,又承包了另一片土地。“我们的农场包括这两片土地,都用来种植各种果树、水果。”刘先生说。
年3月一天中午,意外悄然而至。刘先生回忆,当天下午,他接到农场工人打来的电话,自己经营的农场竟然着火了,火是从农场西侧蔓延开的。工人迅速组织灭火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夫妇俩仔细清点后发现,着火的果园面积为10.8亩,火灾共烧死、烧毁梨树、猕猴桃树、大桃树棵,小桃树棵全部烧死,烧损桑葚树、大桃树30棵,还有浇灌水管等各种设备被烧毁、烧坏。刘先生算了笔账,因为这次意外事件,整个农场的损失约为20多万元。
凭蛛丝马迹破案,扫墓疏忽引发大火
农场怎么会失火?火源在哪里?这是谁干的?
勘查周围环境后,民警发现,该处农场距离当地村民的坟茔集中区仅10米,集中区约有十处坟堆。民警进一步勘查发现,一处焚烧点周围有大量枯草等易燃物,果园位于焚烧点下风向仅约10米左右,焚烧后遗留物面积较大且焚烧地点周围也无清理杂草的痕迹。事发时段的气象情况表明,当天西南风4级左右,风力较大,且果园位于坟茔下风口方向。
蛛丝马迹透露出,该处焚烧点极有可能与这场大火有关。民警循线追踪,力求还原事发经过,终于找到了前来扫墓的两位市民,她们是一对姐妹。
“清明将至,我们是来坟烧纸的,当时周围没有其他人扫墓。”这对姐妹回忆,扫墓结束时,她们用脚将明火踩灭,这才离开了现场。至于火星是否完全扑灭,她们记不清了。民警将扫墓事件引发的严重后果告知这对姐妹,“由于你们的疏忽大意,加上风力作用,直接导致附近10多亩果园被烧毁,经济损失惨重。”听闻消息,这对姐妹顿时傻了眼。
在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调下,农场主人和这对姐妹面对面商量了赔偿事宜。“我们的损失有20多万,这是你们造成的,全额赔偿的要求并不过分。”刘先生提出。但几次协商后,这对姐妹仅愿意赔偿几万元,远远达不到刘先生夫妇的预期。
果园损失谁来承担?法院判被告全额赔偿
农场主人吴女士一纸诉状递交至邗江法院,将这家人告上了法庭。近日,邗江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是,果园火灾与被告祭扫时的焚烧行为有无因果关系,原告因火灾导致的损失如何认定。
对此,法院认为,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引发果园燃烧的火灾系被告祭扫所致,但结合一系列事实,可以认定火灾系被告祭扫时焚烧物遗留所致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对原告主张火灾系被告祭扫引发的事实予以认定。“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法院还认为,原告委托评估机构对其损失进行了评估,评估机构是双方通过摇号选择的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其出具的鉴定结论应当作为处理本案的依据。对原告主张的购置新苗费、补种费用、培育果树的管理费用、当季果树产量损失、果园配套设施损失,这些费用是原告因果园火灾产生的直接损失,法院予以支持。对原告主张的因延迟获得收益所产生的利息损失,法院以评估报告所核算的预估产量收益为基数,结合不同品种果树的恢复时间、商业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计算,核算后为20元。对原告主张的地租损失元,由于果树被毁,原告因补种、培育果苗期间内需要额外支付相应的地租给出租人,对该费用法院也予以支持。以上损失合计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在清明祭扫时进行焚烧,未注意防火安全,导致原告果园毁损,应当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被告应当对原告因火灾产生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综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应赔偿原告各项损失近20万元。法官提醒,此类火灾事件并不罕见,市民需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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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晚报
责任编辑: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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