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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10/27 22:24:00
合肥日报专版!报道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年8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十年来,在合肥市委市*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坚持“全省带好头、全国争一流”的目标定位,提升*治站位、强化理念引领,坚持多措并举、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探索创新、完善调防机制,基本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今年7月,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人。其中,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个,设在公安部门调解组织个,设在法院8个;专职人民调解员人。年以来,共受理纠纷49.79万件,调解成功49.06万件,调解成功率98.52%,先后有8个人民调解组织、21名人民调解员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

健全体系促规范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

司法行*机关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赋予的法定职责。多年来,合肥市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动调解机制建设,扎实履行指导管理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多元化解纠纷网络。出台《关于构建合肥市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综合调处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最大限度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医疗、道路交通、信访事项、商事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警民联调”组织在各公安派出所实现全覆盖,已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大调解组织网络。

明确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用调解制度提升调解质量,以调解质量赢得社会公信。印发《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要素标识的通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标牌标识”、“文书”、“印章”、“登记”等管理制度,明确案件受理范围,统一案件办理流程,促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年~年,市司法局开展为期三年的“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规范提升专项活动,规范调解流程,健全预防联动、分析研判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提升调委会的软硬件水平,实现调委会组织制度规范化、调解程序化、管理网格化和工作服务化。年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到96%。

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制定《合肥市基层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年年底前,辖区常住人口在5万以上、2万~5万和2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需分别配备不少于6名、4名和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目标。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培训制度。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将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社会人才服务培训项目。从年以来,市司法局每年度至少通过社会人才服务培训项目开展专兼职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一次,培训总人数达余人次。同时,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预算,全面落实“以案定补”经费保障机制。今年,市司法局和市财*局联合出台《合肥市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纠纷等级等内容,真正将“谁调解、补贴谁”和“以案定补”原则用制度形式加以规范。

夯实基础抓关键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东方经验”,尤其是广大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为实现群众自治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近年来,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健全,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筑牢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截至目前,全市有个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和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共有个,占总数的90.79%。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抗洪期间,全市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在各级*委*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守纠纷排查第一线、矛盾化解第一线、维护稳定第一线,用实际行动助力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纠纷件,调解成功件,调解成功率97.8%。

包河区烟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探索建立“*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凝聚一批辖区老*员,成立“红雁”*员调解室,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等优势,凭借良好的群众基础及满腔的工作热情,拉近居民之间的“心理距离”,实现了*建引领、社会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

位于辖区内的滨湖家园小区是我省第一个高层回迁小区,建设之初在小区公共物品维护、公共事务和社区建设等方面较商品房小区有很大工作难度。每当小区邻里、物业问题矛盾激化时,“红雁”老*员们就会主动上门协调,使问题迎刃而解。自年正式成立以来,“红雁”*员调解室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成功率95%,群众满意度%,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的和谐稳定。

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人民调解已成诉讼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

今年1月,长丰县杨庙镇境内发生一起3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之一的郑某是家中的顶梁柱,上有高龄老人,下有两个未成年子女。他的不幸身亡,让其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2月1日,肇事者胡某的亲属和郑某的亲属共同向杨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期盼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公正处理。

当时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期间,主持本案调解的人民调解员仔细分析商讨案情,耐心安抚当事人情绪,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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