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日,本所律师陈敏丰接受常州晚报法治大讲堂栏目专访,从法院判处的一起“*狗案”中涉及的一个冷门罪名“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入手,为市民讲解有关危险物质的法律知识。
*狗的李某,犯了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律师提醒:有些东西放在家里,本身就是违法犯罪行为
最近,溧阳法院审结了一起*狗案,结果被告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定罪量刑。这个案例也让很多人知道了,原来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放在家里的。律师提醒:有些东西放在家里,就会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根据法院披露的案情:年,被告人李某明知“三步倒”有*害性,仍从他人处购买,并装在快递盒中放置于家中的冰箱后面。之后他多次使用“三步倒”制成饵料*狗实施盗窃。当年11月,李某使用*饵料*狗盗窃时,被溧阳警方抓获,并被行*拘留十五日。
消停了几年后,年11月24日,被告人李某再次使用上述方法实施*狗盗窃时被民警抓获,民警在其驾驶的摩托车中,搜查到饵料.3克。经鉴定,该饵料中含有氰根离子。随后,民警在被告人李某住处,搜查出“三步倒”.9克。经鉴定,这些“三步倒”的主要物质为氰化钠,且氰化钠含量大于99%。
据法官介绍,李某储存的这些“三步倒”好在没有受潮挥发,不然他自己和家人吸入都有危险。而他将“三步倒”制成诱饵后洒在地上*狗后,将狗拿走,没吃完的诱饵就留在了原地,极有可能污染环境,还可能会造成其他动物误食而身亡。
“三步倒”,主要成分为氰化钠,又名*鼠强、没鼠命、四二四、闻到死、邱氏鼠药……其对所有温血动物都有剧*,其*性相当于氰化钾的倍,砒霜的倍,只要几微克就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在几秒钟内停止呼吸。现实中很多人对“三步倒”的认知程度不深,不知其可能通过食用、呼吸、接触等方式对人体或环境造成极大危害。本案中的被告人经常将危险物质放置在公众场所,对公共安全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狗在被*死后,*性残留物质会存在于血液和肌体组织中,即使经过一定的加工处理,还是会有所残留,一旦流入市场可能会危害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11月11日,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储存*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这也是溧阳首例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案。
何为危险物质,有《目录》可以查阅记者:我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设立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设立该罪的背景是什么?该罪最开始是如何规定的?后来经过了什么样的变化?
陈敏丰:现行《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这个罪名是年12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增设的一个罪名。此次修改将原《刑法》规定的“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修改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次修改,主要变化有两处。一是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中的“核材料”修改后补充为“*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将原规定的“核材料”包括在修改后的“放射性物质”当中。二是在规定非法买卖、运输*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等行为的基础上增加了非法制造、储存这类物质的行为。
其实,上述“危险”物质就其本身来讲,有些原为科学发展的成果,是人类利用科学方法研制出来,并主要用于有益于人类生产、生活和增加人类同自然灾害、疾病等做斗争的能力等活动的。但任何事物都具有双重性,由于这些物质本身又同时具有危害性,而那些专门从事反人类、反社会等恐怖犯罪活动的恐怖组织,也恰恰看到了这一点。因此,为了不使这些人类的科学成果成为从事恐怖犯罪活动的方法和手段,加强同恐怖犯罪活动做斗争,对这些物质必须要加以严格管制。
陈敏丰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处理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以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及婚姻家庭继承类民事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
记者: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中所规定的危险物质,在法条中的表述较为模糊。对于危险物质,我国目前有没有具体的危险物质的名单,可便于人们日常对照和检索?
陈敏丰:该罪中规定的危险物质,法条中只是笼统地概括,危险物质有成百上千,不可能在《刑法》这样的大法中一一列举。
根据一般的观点,所谓“*害性”物质,主要是指能对人或者动物产生*害的有*物质。范围广泛,包括化学性有*物质、生物性有*物质和微生物类有*物质。其中,化学性有*物质,也称人工合成有*物质,如砒霜、鼠药、氰化物等;生物性有*物质又可分为植物性有*物质如野蘑菇,以及动物性有*物质如河豚鱼等;微生物类有*物质如肉*杆菌等……
国务院于年1月26日发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其中对化学性有*有害物质的生产、运输和存贮进行了具体规定。与此同时,国务院还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该目录每年都会更新一次,对外公开,以便人们查阅参考。
储存危险物质一个不慎就摊上事了记者: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的主客观要件是什么?是只要储存了危险物质就会构成该罪,还是必须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危害才会构成该罪?比如本案中的被告人,他买了“三步倒”后如果只是放在家里,而没有去*狗,是否就不会构成该罪了?
陈敏丰: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买卖、运输危险物质的行为。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是指违反国家对危险物质的管制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金钱或者实物作价,擅自购买或销售危险物质。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具体有三种情况:一是没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而擅自购买或销售危险物质;二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种类而购买或销售危险物质;三是超出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数量购买或销售无限物质。买卖包括购买与销售两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购买与销售两种行为之一的,即为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并不要求行为人既实施了非法购买行为,又实施了非法销售行为,才成立非法买卖危险物质。
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既有以金钱为交换条件的非法买卖,也有以实物为交换条件的买卖;既有个人之间的非法买卖,也有单位之间的非法买卖;还有单位与个人之间的非法买卖。如果明知是走私进口的危险物质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或者明知是走私人购买危险物质进行走私出口而卖给走私人危险物质,或者在内海、领海收购、贩卖危险物质,没有合法证明的,则不构成本罪,应以走私危险物质罪论处。
在本案中,如被告人买了“三步倒”后如果只是放在家里,而没有去*狗,依然会构成该罪,只是处罚力度会小一点,有可能会判处缓刑,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免予处罚。本案中的被告人之所以会被判处3年两个月的有期徒刑,主要是法庭考虑到其利用该危险物质去*狗,将危险物质投放于公共场所,对公共安全构成了严重的现在危险。在中国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有多起类似案例,一般均被判处3年以上的刑期。
记者:如果不是该案宣判,可能很多人都会误以为该罪是针对的一些工矿企业、科研院所等有可能接触到*、爆等物质的企业或单位,现在看来在家里藏有危险品也是会犯罪的,那么作为我们普通人,由于学识、工作、日常生活等限制,对于涉及*、爆等危险物质的了解不多,无法准确判断到底什么东西算是法律规定的危险物质,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如何做才能避免触及该罪?或是笼统地说,凡是化学药剂、易燃易爆物品、杀虫剂、除草剂等农药都不可以收藏了?
陈敏丰:确实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这个案子会引发一点担心,那就是有些市民家里会存放一些如老鼠药、蟑螂药,或者农村居民会存放百草枯、敌敌畏等有*农药。严格来说,这些物品确实也是属于危险物质。
但是,与本案中的被告人李某不同,普通市民家里的这些物质一般会有正当来源,比如老鼠药、农药等都会从正规渠道购买,且有正当用途。其次,这些物质存量不会是很多,一般达不到犯罪所必须的量。而对于那些有严重危害性或者剧*化学物质,一般人平时生活中基本接触不到。
但我想要特别提醒一点,平时生活中如果有朋友让你存放保管一些物质,那一定要问清楚是什么东西,其成分如何,最好是上网检索对照一下,以确认是否为危险物质。如果明知是危险物质,那就必须明确拒绝,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记者:如果因为家中藏有危险物质,造成家人伤亡,或是流出到社会造成社会上人员死亡的,是不是还会涉及到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处罚更加严重的罪名?
陈敏丰:如果是家里存有这些危险物质,首先要考虑有没有存放的必要,如果没有必要,请及时上交有关部门进行销毁处理。如果确有需要,那么请务必进行妥善保管。一旦保管不善引发家人伤亡,先不讨论构成犯罪,肯定是悲剧。
如果危险物质流入社会而造成他人伤亡的,从后果来说肯定是严重的。但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则需要看你有无犯罪动机,如果是故意为之,则可能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不是故意为之,则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本刊文字舒翼制图朱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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