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子晚报新闻接到南京市莱蒙水榭阳光小区业主投诉,反映小区更换物业后,产权车位将不再对业主出租。记者前往该小区探访调查了解到,按照新的车位租赁方案,这一余户规模的小区今后只有88个人防车位可供业主租用。
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小区产权车位不得“只售不租”,经行*主管部门责令整改而逾期不改正的,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等于是逼着我们买车位!”
莱蒙水榭阳光小区这名业主投诉称,该小区由南京莱蒙水榭花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成,近期业主收到小区车位租售中心通知,自10月31日起,小区产权车位不再对外出租,业主只能承租小区人防车位及小区外的车位。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为双层立体车位,无法停放中大型SUV、MPV等车型,且数量有限,无法满足广大业主停车需求。”这名业主表示,小区外的车位均为露天车位,且停车后回家极为不便。
针对这位业主反映的情况,10月9日下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来到位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宁丹路上的莱蒙水榭阳光小区进行实地调查。
在小区内,记者遇到一位刚从位于小区东门的车位租售中心咨询后出来的林先生和他的老伴。
“我们从小区交付后就住在这里,已经五年了,一直都是租车位并按时交停车费,但现在不给租产权车位了,只能去‘挤’少量的人防车位,等于是逼着我们买车位!买房不是小事,要是早这样,当初我们就不在这个小区买了!”67岁的林先生显得很是不满。
而那位投诉业主也表示,部分业主和租售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沟通,但对方“不考虑广大业主诉求,只为进行车位销售,一刀切的销售方式,严重侵害了广大业主的权益。”
“我们没有任何办法,以前每个月的停车费是元,现在一个车位要卖十多万元,我们一时也拿不出那么多钱。”林先生无奈地说。
探访:只剩88个人防车位可供租用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跟随林先生进入小区地下车库。
在负一层地库的一端,张贴有“人防区域”的字样,里面有88个人防车位。林先生告诉记者,这就是以后业主可以租用的全部车位。记者看到,这里大部分都是双层立体车位,根据车位租售中心公布的信息,在这88个车位中,77个为机械车位,自走车位为11个。
记者在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