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税收发展正能量,激励各级新闻媒体讲好税收故事,共同营造税收发展良好氛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新闻学会联合主办,羊城晚报品牌传播中心协办开展年“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即日起面向中央新闻单位驻粤机构、省内新闻单位、驻粤港澳媒体和全省税务系统征集优秀涉税新闻作品,欢迎积极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年3月21日—3月31日
二、征集对象
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各媒体刊播的、以报道和反映广东税收相关工作为内容的原创新闻作品。
三、作品类别
(一)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迅速报道新闻事实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二)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等。
(三)广播电视类:包括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刊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四)融合创新类:通过多媒体技术的创新应用,结合媒体融合发展,运用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平台,积极创新传播方式,体现可视化、动态化、多维化全媒体传播要求的涉税新闻作品,包括移动直播、创意互动、页面设计、短视频等。
(五)特别专题-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主题,体现广东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持续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涉税新闻作品。
四、奖项设置
本届广东税收好新闻评选共设一等奖作品5件,二等奖作品15件,三等奖作品30件。具体奖项数量可根据参选作品数量及质量适当调整。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数量
本次评选对各参评单位报送总数进行了数额限定,每家单位每类项目报送不超过3个作品,请各参评单位按照限定的数额报送参评作品。如超额报送,组委会将按该单位报送作品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序在后的超额作品。
(二)征集方式
各参评单位须确定1名联络员,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报送本单位参评作品,向本单位获奖者发放获奖作品证书及